•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2-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2-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自 2013 年 2 月 22 日起,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前端)、华夏希望债券(A 类/C 类)、
华夏策略混合、华夏盛世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类/C 类)、华夏恒生 ETF
联接(人民币)、华夏安康债券(A 类/C 类)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一、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中国
工商银行的规定。
目前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
为人民币 200 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
(一)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二)投资者需指定一个中国工商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三)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
规定。
五、申购费率
自 2013 年 2 月 22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
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
(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 8 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
于 0.6%,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 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1
(二)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 0.6%执行。
(三)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
低于 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
有费率折扣。
六、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
情况。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
理程序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八、“基智定投”申购业务
投资者可自 2013 年 2 月 22 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前
端)、华夏策略混合、华夏盛世股票的“基智定投”申购业务。
自 2013 年 2 月 22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
办理上述基金“基智定投”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适用本公告“五、申购费率”
中对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费率优惠的约定。
“基智定投”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办理程序等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
定。
九、重要提示
(一)以上业务适用基金及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适用费率、业务规则等以
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
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二)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开放定期定额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
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2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十一、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获取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
况的信息。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