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指数熔断发生后相关业务处理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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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指数熔断发生后相关业务处理规则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机制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现就我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指数熔断发生后的相关业务处理规则公告如下:
一、指数熔断发生后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处理规则
1、当交易日触发熔断条件,指数暂时熔断,交易所当日恢复交易时,本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仍正常开放;当日的申赎类业务办理时间与处理规则不做调整。其中上海或深圳交易所场内基金份额在指数熔断期间的申赎类业务按所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2、当交易日触发熔断条件,导致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交易所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时,本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基金(详见下文第二条:熔断发生后开放时间需调整的基金)将在指数熔断期间同步暂停开放,即该部分基金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时间作为当日申赎类业务的申请截止时间,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市时间前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市时间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
(1)通过本管理人直销机构提交的,视同于下一开放日的申请,顺延至下一开放日报送登记注册机构,按下一开放日的价格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业务申请时间以直销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2)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应参照直销机构处理规则处理。如代销机构未做上述相应处理,本管理人将依据代销机构报送的业务申请时间对相应的申赎类业务做失败确认处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于交易日的9:30开始实施熔断,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或本管理人另有公告外,本管理人将以9:30作为当日实际收市时间。
3、如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本管理人将按“孰早原则”确定当日基金申赎类业务的截止时间。
4、本管理人旗下分级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含分拆与合并)的办理按照具体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及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5、本管理人旗下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6、本管理人旗下全部基金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处理规则调整的影响。
本管理人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二、熔断发生后开放时间需调整的基金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00050,C类代码:000052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0063
资基金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A类代码:000225,C类代码:000226
金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A类代码:000303,C类代码:000304
基金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354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0534
资基金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0535
资基金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0598
资基金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0684
资基金
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1197
资基金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1239
资基金
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001892
资基金
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002085
基金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02156,C类代码:002157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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