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宇天泽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2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宇天泽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宇天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天泽)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1 月 21 日起,
恒宇天泽将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销售的基金名称
及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354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84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98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080001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代码:000424,B类代码:000425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08001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7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5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6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8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80009,C类代码:080010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2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5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00303,C类代码:000304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00050,C类代码:000052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000225,C类代码:000226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63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35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34
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97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39
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92
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085
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00
二、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此销
售机构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
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
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
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
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同时,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
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
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
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
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
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
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
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 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
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