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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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发布的指数熔断公告,2016年01月04日13时33分(具体熔断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即指数熔断至收市)。
依据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对指数熔断后旗下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有关基金业
务的办理规则,请投资者阅读我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指定媒介和公司网站发布
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我公司旗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将按上市交
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我公司旗下的上证大宗商
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时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3、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
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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