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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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15年12月31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
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
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
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
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场内基金在熔断期间的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已自
2016年1月4日起按照上述规则执行。如未来交易所变更其场内基金熔断业务规则的,场
内基金相关业务遵照交易所届时发布的规则办理。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
询有关信息。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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