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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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0271
C类:00027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1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2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5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6
中邮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7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8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90009
C类:590010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上海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
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投资者通过上海银行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本公司将不对上海银行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费率为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上海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同一基金产品的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如欲在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
理,须先进行基金份额转托管。
3、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
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和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可赎回的状态。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出,份额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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