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5 08:16:01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弘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

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
关约定,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调整后的费率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0.40%年费率调低为0.30%年费率。

二、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 根据上述变更,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和《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
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

2、此次修订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
《基金合同》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