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终止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5

关于终止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
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经与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协商一致,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起终止
与中证金牛的全部基金销售业务合作,包括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通过中证金牛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6 月 8 日 15:00 前自行办理本公司的存量基金份额赎回业务。如投资者未
及时处理,本公司将直接为投资者将存量份额转至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后续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基金份额查询等相关业务。对于由本公司代投资者开立的直销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开户信息的完整程度限制该账户的后续业务操作,投资者需要在我司直销平台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信息并完成相关操作后,相关账户才能正常交易,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相关业务。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以免后续业务操作受到影响。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0099 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