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中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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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中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2日起调低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33%/年调整至0.2%/年,将托管费率由
0.1%/年调整至0.08%/年,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调整及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
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上述相关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以上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修订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
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了解相关事宜。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
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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