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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期间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2016-1-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期间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沪深300指数于2016年1月4日13:33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沪深300指数自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当日不恢复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赎业务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上证基金通相关业务也同步暂停。
根据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指定媒介和公司网站发布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在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情况下,本公司将对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情况下本公司旗下基金开放时间已做出调整并于2016年1月4日在本公司网站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参与开放时间调整的基金
1、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开放时间调整情况
投资者于2016年1月4日13:33(含)起至15:00(下称“熔断期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1、在熔断期间,投资者通过我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将按照下一开放日的业务申请进行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进行撤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除外);
2、在熔断期间,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今日将熔断期间提交的业务申请上传给注册登记机构,则此部分业务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今日不将熔断期间提交的业务申请上传给注册登记机构,则此部分业务申请将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进行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进行撤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除外),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3、在熔断期间,交易所场内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重要提示:
1、基金销售机构对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投资者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投资者在指数熔断期间提交的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
3、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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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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