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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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董事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现就董事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2024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吴若曼女士(董事长)、赵建兴先生、陈维先生、马庆泉先生(独立董事)、洪佩丽女士(独立董事)、潘越女士(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如下:
黄德良先生(董事长)、易勇先生、王焕舟先生、陈维先生、李健先生(独立董事)、卢江先生(独立董事)、聂光宇先生(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就上述董事变更事项向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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