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7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双利
基金主代码 00082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19日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永
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双利 A 圆信永丰双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24 000825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435 1.43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2,051,575.10 3,890,170.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65,641,260.08 3,112,136.2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959 0.9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本次分红是 2021 年第 2 次。
注:(1)根据《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2)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
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7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再投资基金份
额,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直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
户。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
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划往销售机构相关账
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收益分配方式,须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 15 点前到销售机构设置、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在权益登
记日申请设置或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该申请仅对本基金后续的收益分配
有效,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份额,其在某个销售机构设
置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式。
5、投资者若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份额,
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收益
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收益分配方式。
6、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收益分配
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本公司客服热
线(400-6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