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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富大中华精选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000934

交易代码 0009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9,101,600.9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进行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投资于大中华
地区证券市场和海外证券市场发行的大中华企业,以力争
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大势进行资产配置调整,通过对全球宏
观经济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证券市场走势、政策法
规影响、市场情绪等综合分析,调整基金在股票、债券等
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收益;在
区域配置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中华地区,通过对国家
或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状况
及市场估值水平变化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比较分析的
基础上,确定投资区域的权重;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
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对企业基本面的分析和
研究,挖掘基本面良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持续成长能力
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方向;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采取久
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
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构建债券组合。

本基金也可进行新股申购及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金龙净总收益指数

(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X 60% + 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 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风险
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境外资产托管人 中文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3,000,383.42

2.本期利润 173,776,214.5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7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39,710,196.4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562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上述“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报告期末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3926 美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87% 1.21% 7.87% 0.60% 6.00% 0.61%

过去六个月 28.74% 1.45% 15.23% 0.68% 13.51% 0.77%

过去一年 63.18% 1.70% 15.98% 0.86% 47.20% 0.84%

过去三年 92.34% 1.42% 50.61% 0.72% 41.73% 0.70%

过去五年 189.82% 1.27% 57.42% 0.64% 132.40% 0.63%

自基金合同

156.20% 1.54% 50.61% 0.66% 105.59% 0.8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在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约定。
2.以上收益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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