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2-05 08:37:43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5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第 1 页共 8 页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含
转换转出)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2 月 5 日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第 2 页共 8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元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9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
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
法》”)、《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
注: (1)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含)至 3 月 23 日(含)期间的 20 个工
作日。
(2)本基金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含)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
转换业务。
(3)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在本次开放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 T 日),若
预计 T 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及有效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接近 50 亿元
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自 T+1 日或 T+2 日起(含)不再接受申购申请,并于 T+1
日公告。
在本次开放申购、赎回(含转换转出) 业务期间,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 管理
人将采用“按比例确认” 的方式实现本基金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即若本次开放期内有效申购申请
及有效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未超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
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 T 日的有效申购申请与有效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全部确认后
本基金总规模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 基金管理人将自 T+1 日起(含)不再接受本基金申购申请,
并及时公告,本基金总规模超过 50 亿元的, 基金管理人将对 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按比例确认”
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共 8 页
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4)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含)起暂停办理转换转入业务,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以
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
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第三年年度对应日前的倒数第一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应日前的倒数第一个工作日,依此
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应日的
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
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含)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