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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7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申万宏源证券”、“申万
宏源西部”,以上合称“上述机构”)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

本公司旗下的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 类份
额基金代码:004330,B 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00986)、太平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利纯债;基金代码:005872)、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睿盈混合;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6973,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7669)、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07,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08)增加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为销售机构;

本公司旗下的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基金代码:005270)、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基金增加中信期货为销售机构;

本公司旗下的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基金增加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为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相关渠道办理太平日日鑫、太平
灵活配置、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香港价值增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相关渠道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相关渠道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相关基金日常认/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认/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销售机构有关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日日鑫、太平灵活配置、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太平恒利纯债、太平睿盈混合、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 MSCI 香港价值增强基金(仅限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上述机构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以上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
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投资者可从 T+2 工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的赎回业务。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办理程序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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