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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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9
1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5 年 6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领先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0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 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2 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开放日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等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申购申请不得低于 1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申购申请不得低于
1,000.00 元(含申购费,定期定额不受此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
2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 -200 万元以下 1.2%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 -500 万元以下 0.8%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1,00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0 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 100.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费率随基金份
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 7 天) -30 天以内 0.75%
30天以上(含30天) -365天以内 0.5%
3
365 天以上(含 365 天)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
回时份额持有满 30 天不满 9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
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90 天不满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 180 天(含 180 天)收取
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 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 华夏财
富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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