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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07:29: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关于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微众银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5月15日起,新增前
海微众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2637(A)

022638(C)

2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10(A)

006211(C)

3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001198(A)

基金 002163(C) 开户、申购、赎回、定投、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016204(A) 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
4 金 016205(C) 式)

5 东方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1094(A)

021095(C)

6 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 020850(A)

投资基金 020851(C)

7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009461(A)

证券投资基金 009462(C)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业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003324(A) 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8 券投资基金 003325(C)

备注:

1.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
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2.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
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
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
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
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
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
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
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募集对
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3.自2024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
笔金额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
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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