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2 08:53:01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00 结束。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 144,195,110.38 份,占权益登记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基金总份额 237,097,198.35 份的 60.82%,达到全部有
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临时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144,195,110.38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
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并 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律师费 5

公证费 1

合计 6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新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转型事项的正式实施日

根据《关于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1年6月2日起,修订后的《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自该日起原《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的《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
费用)
四、备查文件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