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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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13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15 年 5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5]859 号文注册。
2、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
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目标规模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有效认
购申请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
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自募集首日起至 T 日(含首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
含募集期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本公司将于 T+1 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
集,自 T+1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并对 T 日及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0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
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 等报刊的《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10、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
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1、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
认购事宜。
1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3、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
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
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
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利鑫;基金代码: 001334,
请投资人留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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