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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31 20:08:43 股吧网页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3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电子交易

系统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决定自2021年8月2日起,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泰康
保手机客户端交易及“泰康资产微基金” 微信公众号交易,下同)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下同)和转换旗下基金开展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惠业务类型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1) 认购或申购申请并通过银行卡在线支付

方式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2)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3)将其持
有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相互转换;(4) 认购或申购申请并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本公司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及(5)通过赎回转认购方式,赎回支持该业务的基金,转认购本公司管理
的正在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1年8月2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办理优惠业务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适用基金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电子交易认购/申购业务且认购/申购
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场外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活动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增基金均可适用。

五、优惠费率

1、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并通过银行卡在线支付
方式支付认购、申购资金,优惠认购、申购费率为所认购、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认购、申
购费率的10%。

2、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设置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协

议,每期定投扣款的申购费率为所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申购费率的10%。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相互转换
时,实行以下费率优惠: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赎回

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优惠费率只针对申购补差费。

(1)转出基金赎回费不进行费率优惠。转出基金赎回费以投资者最终办理赎回业务的基
金持有时间来递减收取,具体赎回费标准请参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转换申购补差费享有1折优惠,即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计算过程中,转入基金和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

(3)当转入基金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后,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
(含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认购、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银行专户,优惠认购、申购
费率为所认购、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认购、申购费率的10%(注:银行汇款手续费由投资
者承担)。

本公司指定直销银行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户名: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000032419200772713

5、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赎回转认购业务申请,转认购基金优惠
认购费率为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认购费率的10%。

预约赎回转认购可享受同等优惠。

6、原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优惠认购、申购费率为所认购、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中原认购、申购费率的10%。

六、其他说明

1、上述费率优惠时间及优惠活动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本公司2021年7月30日之前发布的所有涉及上述适用基金和业务的公告自2021年8月2

日起均不再执行。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本公司新增支持上述业务的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参加本活动费
率优惠,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七、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风险提示

1、投资者办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
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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