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30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对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简称:宝盈优势产业混合 C;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771 ),原基金份
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简称:宝盈优势产业混合 A;A 类基金份额
代码:001487),同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对《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487)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次增设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C 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费率结构如下: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财产比例
T<7 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7 日≤T<30 日 0.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T≥30 日 0% -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及有关限制
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投
等业务。
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对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进行大额限制,具体限制规则为: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 50 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5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其他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告。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总经理:杨凯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8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2)A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招商银行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代销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