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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1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19 年 8 月 9 日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及其他相关事项,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
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基金合同的修订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接受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进行选股用于增强收益的目的,但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会使用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收益不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
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按监管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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