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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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和原则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
用途 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费。 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和原则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
用途 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费。 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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