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与诺
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诺安积极回报混合” 或 “本基
金” )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7月6日起,增加诺安积极回
报混合的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基金份额名称及基金份额代码如下:
序号 基金份额名称 基金份额代码
1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706
2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847
二、相关业务规则
(一)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交易相关规则
1、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自行选择投资的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
与原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
该基金A类基金份额。
2、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
务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2021年7月6日成立,当日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
自2021年7月7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均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
系统及代销机构。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代销
机构,各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代销机构信息。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自2021年7月6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司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本基金
A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