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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首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0

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首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

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转型而来。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048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重 要 提 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情况说明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48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49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0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1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62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7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75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7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8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0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98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3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9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0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2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33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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