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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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新兴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933
交易代码 0019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026,263.29 份
本基金重点研究以新技术、新需求及新模式为特点的
投资目标 新兴产业,进行积极的行业配置。同时本基金在精选
行业的基础上,将重点挖掘具备“活力”的上市公司,
力争获得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各种新兴产业对生活及经济发展
造成的影响,挖掘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类新技术、新
需求、新模式及其所蕴含的投资机会,并从中精选具
投资策略 备活力的上市公司。同时,根据对宏观经济和市场风
险特征变化的判断,通过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控制仓
位和采用股指期货做套期保值等策略,实现基金资产
长期稳定增值。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
产品。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234,327.82
2.本期利润 24,542,930.6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5,688,170.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53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4.50% 1.71% 7.24% 0.66% 7.26% 1.05%
过去六个月 16.48% 1.95% 13.79% 0.88% 2.69% 1.07%
过去一年 71.36% 1.92% 18.27% 0.94% 53.09% 0.98%
过去三年 62.47% 1.53% 21.20% 0.88% 41.27% 0.65%
自基金合同 75.30% 1.25% 39.51% 0.78% 35.79% 0.4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②根据《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活力方向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
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新兴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933
交易代码 0019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026,263.29 份
本基金重点研究以新技术、新需求及新模式为特点的
投资目标 新兴产业,进行积极的行业配置。同时本基金在精选
行业的基础上,将重点挖掘具备“活力”的上市公司,
力争获得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各种新兴产业对生活及经济发展
造成的影响,挖掘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类新技术、新
需求、新模式及其所蕴含的投资机会,并从中精选具
投资策略 备活力的上市公司。同时,根据对宏观经济和市场风
险特征变化的判断,通过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控制仓
位和采用股指期货做套期保值等策略,实现基金资产
长期稳定增值。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
产品。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234,327.82
2.本期利润 24,542,930.6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5,688,170.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53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4.50% 1.71% 7.24% 0.66% 7.26% 1.05%
过去六个月 16.48% 1.95% 13.79% 0.88% 2.69% 1.07%
过去一年 71.36% 1.92% 18.27% 0.94% 53.09% 0.98%
过去三年 62.47% 1.53% 21.20% 0.88% 41.27% 0.65%
自基金合同 75.30% 1.25% 39.51% 0.78% 35.79% 0.4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②根据《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活力方向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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