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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6

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获
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 2433 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
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由于证券、期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
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
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
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
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
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以及《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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