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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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 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26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 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上线代销机构
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C 005734 宜信普泽
华夏永福混合C 002166 创金启富
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 009011 海通证券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 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 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 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各 自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宜信普泽客户服务电话:010-52855713;
宜信普泽网站:www.yixinfund.com;
(二)创金启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创金启富网站:www.5irich.com;
(三)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投资者可登录查
询。
风险提示: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 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 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 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该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 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 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 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 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26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 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上线代销机构
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C 005734 宜信普泽
华夏永福混合C 002166 创金启富
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 009011 海通证券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 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 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 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各 自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宜信普泽客户服务电话:010-52855713;
宜信普泽网站:www.yixinfund.com;
(二)创金启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创金启富网站:www.5irich.com;
(三)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投资者可登录查
询。
风险提示: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 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 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 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该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 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 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 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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