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9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2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 300 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本期开放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自 2021 年 6 月 19 日起,本基金将再次进入
封闭期。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50% -
5000000<=M 1000 元/笔 -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365 天 0.50%
365 天<=N<730 天 0.25%
730 天<=N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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