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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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4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摘要)1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15]3045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与发起式、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以及与投资金融衍生品、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特定投资标
的相关的特定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和不可抗
力风险。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指本基金与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替
代风险、与标的指数相关的风险以及跟踪偏差风险,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
同提前终止风险,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基差风险、盯市结算风险、第三方风险,以及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而可能发生的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
分。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
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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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
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
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
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王晶晶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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