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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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30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及修改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拟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对前两次公告的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含)起
对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进
行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动修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中的相关表述,上述修订内容均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事项。 且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增设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
份额代码为013168),单独公布基金净值信息。C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业务时,C类基金
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相关费用说明
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但在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
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1.50%
7日≤L〈30日 0.20%
30日≤L〈90日 0.10%
L≥90日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
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
计提。
3、登记机构
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
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
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
上交易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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