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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0:04:47 股吧网页版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6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17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2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5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30
九、基金收益分配...... 36
十、基金信息披露...... 37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41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42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43
十五、禁止行为...... 46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8
十七、违约责任...... 50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52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53
二十、其他事项...... 54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55

鉴于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1 号楼 1-190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6 层

邮政编码:100034

法定代表人:牛南洁

设立日期:2020 年 3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1.6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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