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98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融通通乾研究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834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253,365,351.4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
利将按 2021 年 6 月 21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
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由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乾)转型而成。转型后本基金收益
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在本基金转型后新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分红方式情况补充说明:在基金通乾退市时,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所持有的
原基金通乾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其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已办理确权且未选择分红
方式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红利再投资。若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通乾)
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3、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 年 6 月 21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直接划
入其基金账户,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5、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收益分配方式,本次收益分配
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
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7、权益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1 日)当天暂停办理确权业务。
8、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rt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 0755-26948088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