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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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4
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6 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89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生效。 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平安大华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法 定名称由“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 “平安大华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为“平安医疗 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 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 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 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 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此外, 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 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 平上进行较 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 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 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 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 详见基金合 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 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 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数 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拟投 资市场、 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 风险评估、 巨额赎回 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实 施备用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 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七章。
投资者确认知晓并同意申 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 为同意履行全力配合 基金管理人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穿透识别标准以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开户机构的要求为准,下同)的义务,如投资者拒绝配合基金管理人进行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投资者 的申购申 请,申 购申请 已经 确认的, 基金管 理人有 权强制赎 回相应 的基金份额。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调整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更
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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