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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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3
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1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
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6年9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9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9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9月1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9月19日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赎回费率(%)
小于30日0.50%
大于等于30日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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