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1年6月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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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7
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1 年 6 月 7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6日证监许可【2016】67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第一部
分绪言、第二部分释义、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和审计、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六部分侧袋机制、第十七部分基金的风险提示、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余内容暂未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2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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