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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09:07:42 股吧网页版
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二月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2
九、基金收益分配......25
十、基金信息披露......26
十一、基金费用......28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29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0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1
十五、禁止行为......34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6
十七、违约责任......38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1
二十、其他事项......4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3

鉴于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山证资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山证资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436 号陆家嘴滨江中心 N5 座

法定代表人:谢卫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
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
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

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
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
期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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