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6 09:14:41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包括 C 类人民币份额、 C 类美元份额,下同),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方案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 C 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 012860)、 C 类美元份额(基金代
码: 012861),同时原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161125)、美元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3718)分别变更为 A 类人民币份额(场内简称“标普 500”)、 A
类美元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每一份额类别内,
根据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以人民
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
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特指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下同)。 A
类人民币份额、 A 类美元份额、 C 类人民币份额、 C 类美元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所有类别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
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时,本基金可增设美元现钞
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通过指定的销售渠道接受投资者申购与赎回,该事
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美元现钞或其他外币种类的基金份额
申赎的原则、费用等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公告。
2
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如下:
份额类别 A类人民币份额 C类人民币份额 A类美元份额 C类美元份额
基金代码 161125 012860 003718 012861
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
1元(直销中心
为50,000元)
1元(直销中心
为50,000元)
1美元(直销中
心为100美元)
1美元(直销中
心为100美元)
追加申购
最低金额
1元(直销中心
为1,000元)
1元(直销中心
为1,000元)
1美元(直销中
心为100美元)
1美元(直销中
心为100美元)
单笔赎回
最低份额 1份 1份 10份 10份
基金交易
账户最低
基金份额
余额
1份 1份 10份 10份
销售服务
费(年费
率)
0 0.35% 0 0.35%
2、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C类任一币种份额首笔申购当日为C类人民币份额和C类美元份额的首笔申购日,
C类人民币份额于首笔申购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C 类美元份额于首笔申购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增设份额的费率
(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2)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为:
持有时间(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0-6 1.5% 100%
7 及以上 0 0
( 3)管理费、托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
( 4)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
3
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
4、增设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增设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6、增设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 类人民币份额、 C 类美元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别与场外 A 类人民币份额、 A
类美元份额相同。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的现
金分红币种为美元。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
不同类别美元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相应类别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
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