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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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关于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发布了《关
于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根据转型安排,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变更后的《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一、本次转型后的开放安排
依据《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经持有的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后(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次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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