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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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3
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38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 《 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以销
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 信息披露办
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直销 e 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申购本基
金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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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
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其他销售
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
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
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
费率按每笔
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 万以下 1.2%
大于等于 50 万,小于 100 万 0.8%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500 万 0.4%
500 万(含)以上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费等各
项费用。
本公司直销 e 网金申购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
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 7 日 1.50%
大于等于 7 日,小于 30 日 0.75% 华宝兴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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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 30 日,小于 1 年 0.50%
大于等于 1 年,小于 2 年 0.25%
大于等于 2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
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
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
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
投资者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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