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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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现将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
18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止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或移动网络投票系统
记载的表决时间为准)。 2023年2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
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孙立和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5,103,477.86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
基金总份额61,819,688.17份的56.78%。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
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交银施
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5,103,477.86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数为34,981,235.94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122,241.92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数为0份。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
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23年3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
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将《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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