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九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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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1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九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9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名称
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9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注:根据《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 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第 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 6 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于第九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 5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自 2021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十个封闭期,届时
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九个开放期,2021 年 9 月 30 日为本
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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