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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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8
关于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E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6月11日起对旗下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E类份
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份额
自2021年6月11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简称:南方银行联接E;代码:012547),本
基金现有的A类及C类份额保持不变,三类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 投资人申购时可
以自主选择A类、C类份额(现有份额)或E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目前已持有本
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或C
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
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对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E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
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述机构排名不
分先后)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
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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