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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旗下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7年8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广发中证基
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498号) 准予募集注册,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于
2018年2月1日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

根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将来本基金
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已于2021年4月16日

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于2021年6月23日成立运作,于2021年7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
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据此修订《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 )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相关情况如下:

一、转型变更为联接基金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广发中证
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 ,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C类基金份额” 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简称分别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A” 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
程ETF联接A”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C” 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联接C” ,基金代
码保持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
服务费率优惠保持不变。销售服务费优惠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实施销售服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转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上述修改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
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广
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7月27日起生效,原《广发中
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当日失
效。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
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
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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