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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8

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8894888,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cifm.com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4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

机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币种:

人民币。

7、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8、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1、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4、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

4888,(021)387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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