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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4 11:35:47 股吧网页版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安和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安和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 2021年2月22日17:00止。2021年2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3,449,782,067.79 份,
占权益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5 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
3,459,782,067.79 份的 99.7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兴业安和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449,782,067.79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
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月12日在规定媒介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兴业安和6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兴业安和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本
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修订,并将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现将《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1、原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表述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基金存续期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本基
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应当直接终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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