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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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9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7 年 2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7〕256 号文注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2999 号)。
2、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
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0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
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
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
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等报刊的《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
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
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基金简称: 南方 H 股联
接 A、基金代码: 005554; C 类基金简称: 南方 H 股联接 C、基金代码: 005555,请投资人留意)
。
2、基金类型
联接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8、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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