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定期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5
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8】15 号文注册,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样本空间:同沪深 300 指数
(2)选样方法:
1)在样本空间中剔除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 名的股
票;
2)将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股票;
3)将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 500 名的股票组成中证 500 指数样本股。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增强型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52
七、基金合同生效 ...... 5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66
十、 基金的投资 ...... 69
十一、基金的业绩 ...... 81
十二、基金财产 ...... 8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83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8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3
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