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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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18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备案,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起接受投资者对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代码:A 类 005682、C 类 011020)。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拟不收取申购费用,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1.50%收取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且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0.50%收取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次调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与销售服务费率如下表:
类别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
额
每笔赎回最低
份额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
份额余额
销售
服务费
A 类 10 元 (直销柜台为 50 万
元)
10 元(直销柜台为 1000
元) 1 份 1 份 0
C 类 10 元 (直销柜台为 50 万
元)
10 元(直销柜台为 1000
元) 1 份 1 份 0.10%/年
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 1.5%
7 日≤Y<30 日 0.75% 0.50%
30 日≤Y<1 年 0.50%
0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
月但少于 6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赎回费总
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四宜大院 22 号 B 幢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26 号富汇大厦 B 座 8-9 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5 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何倩男、朱智亮
电话:(0571)89720021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朱智亮、沈舒婷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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