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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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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7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
规、 《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
A
平安大华双债添益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750 00575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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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原则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
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
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
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2 申购费率
(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3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6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含) ≤M 每笔 1000 元
注: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
管理人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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